在實際生產中,多數鍛件是鍛后接著熱裝爐進行正火回火處理。鍛后空冷的鍛件只能冷裝爐進行正火回火處理。正火后進行過冷的目的是為了降低鍛件的中心溫度,經適當保溫使溫度均勻,同時也能起到除氫的作用。過冷溫度因鋼種不同而不同,一般熱裝爐為350-400℃或400-450℃,冷裝爐為300-450℃。
為避免高溫鍛件產生粗品,鍛造加工中還應注意高溫鍛件的粗晶,原材料及鍛造工藝過程中各個環節(包栝加熱、變形、模具、潤滑、操作等)均有關系,因此,建業鍛壓為保證鍛件質量穩定,工藝編制要詳細、正確,執行工藝要嚴格、準確。髙溫合金的重要鍛件,即使小量生產,也應采用模鍛。

為了保證鍛件的熱處理質量,在制訂工藝時選擇恰當的工藝參數是十分重要的。建業鍛壓目前鍛件熱處理工藝的制訂基本上還是以工廠的實際生產經驗為主。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通過計算來初步起地確定工藝參數,然后再通過生產實際來加以完善,在目前的技術條件下這是可能的。
鍛件回火時冷卻速度的控制很重要,主要考慮的因素是鍛件回火后的殘余應力,回火后冷卻速度的大小直接影響殘余應力值。經研究發現鍛件從回火溫度冷卻到室溫之間有一個彈塑性轉變溫度,這個溫度隨鋼種不同而有所變化,一般認為在400-450℃左右。殘余應力主要是產生在400-450℃以上的冷卻過程,鋼在400℃以上處于塑性狀態,過快的冷卻速度將產生很大的熱應力,產生塑性變形,使殘余應力值增加。
在400℃以下時鋼已處于彈性狀態,冷卻速度對殘余應力就沒有顯著影響。所以400℃以上要緩冷,400℃以下可以冷得快一些,必要時可在400-450℃之間等溫一段時間,會減小鍛件彈塑性狀態時的內外溫差,有利于減小殘余應力。對于一些重要的鍛件規定殘余應力值要小于屈服點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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